南府发〔2017〕10号
各村:
12月21日晚,达州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以“聚焦两个责任、强力正风肃纪”为主题的达州市第一期《阳光问廉》大型全媒体直播节目,以题为“洋房里的低保”曝光了宣汉县低保识别不准的问题,涉及的多名工作人员已被立案调查,这对民政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此,为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精准,我镇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清理时间
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15日止。
二、核查清理对象
截止2016年12月底,已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
三、核查清理的内容
1.已死亡的;
2.正在服刑的;
3.原未成年现已满16周岁且有劳动能力的(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除外);
4.有生活来源的(国家给予的社会救助资金,优抚资金,补助资金,基础养老金等除外);
5.16至60周岁恢复劳动能力的;
6.有法定赡养人(不管男孩、女孩都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且有供养能力的;
7.同时享受五保供养和低保或孤儿政策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是为了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管理,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实现应退即退,真正形成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入户调查。各驻村干部要组织调查核实人员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逐一入户调查,按照核查清理内容逐一核实。对群众举报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要重点调查,认真核实。
(三)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驻村干部要组织对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应保留,不符合五保条件的,予以取消农村五保供养资格,并填写《达川区2016年度农村五保对象核查清理(取消)人员花名册》。
(四)张榜公示。各村将评议结果在村委会设置的固定公示栏向社会进行公示,会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纳入五保的原因,公示时间为7天并公布监督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情况作好记录并调查核实,各村对继续保留享受农村五保待遇的对象,在村进行长期公示
(五)审核确认。各村要对本辖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入户调查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情况逐一审核后将取消人员花名册、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于2017年2月15前交镇民政办。
五、工作要求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到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切身利益,各村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核查清理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