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开展2017年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岳镇
发布日期:2017-02-20
点击数:

南府发〔2017〕9号

各村(社区):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6]12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政策性涉农保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保原则

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承保原则。

二、保险品种及承保公司

种植业为水稻、玉米、油菜,由中华联合财险保险达川支公司承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由中国人寿达川区支公司承保。

三、工作方案

(一)种植业

1.保险政策:依照《农业保险条例》和四川省财政厅相关政策规定,农户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在农作物播种前参保,确保种植业保险的“及时性、合理性”,杜绝保单倒签。

2.保险指导性指标:水稻12405亩、玉米9292.1亩、油菜3185亩(含大春、小春两季)。

3.保险费收取和赔付标准:2017年继续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种植大户需单户承保。水稻保额400元/亩,保费4.5元/亩;玉米保额400元/亩,保费4.5元/亩;油菜保额300元/亩,保费2.55元/亩。(保费均指由农户自交分担部分)。

4.保费收取方法:实行以村为单位,由各村依据指导性指标(详见附件1)动员各种植户自愿投保,收取投保保费、填写纸质和电子投保花名册、出具投保单、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

5.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1.保险对象及范围:出生28日以上,70周岁以下。户籍在南岳镇的农村居民人口、城镇居民人口,户籍不在南岳镇但长期在我镇境内的常住人口均可投保本保险。

2.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为避免保险纠纷的发生,每年的4月1日为承保生效日,从投保之日起至满一年后时止,到期可续保。

3.保险标准及保险金额:本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总金额22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1000元。

4.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费收取方法:由各村(社区)组织代收代缴。

6.保险指导性指标:全镇2017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导性指标应达到覆盖人群众的50%。(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政策性涉农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能有效化解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所面临的自然风险,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能有效降低村(居)在意外伤害中经济负担压力。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根据政策规定,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落实保费收取和政策保障措施,确保全镇政策性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要及时通过会议、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涉农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发动力度,科学制定宣传方案,深入宣传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范围、保险内容、重大意义、理赔程序等,广泛动员村(居)民自主自愿应保尽保、承保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群众参保热情,扩大参保范围,切实提高保险保障能力。

(三)精神组织实施,按时上交保险资料和保费

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核实农户种植、投保数据和人员参保信息等资料;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和电子投保清单、公示照片及收取的保费等于2017年3月28日前分别交付到农技站(种植业保险)和金融办公室(蒋伟处)。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