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金垭镇
发布日期: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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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府发〔2017〕21号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我乡农村道路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扎实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考核。现将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考核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考核

三、考核方式

乡交管办每季度考核,采取实地查看、抽查、查阅基础台帐等方式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计分办法(总分100)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20分)

各村(社区)协助乡交管办做好辖区重点车辆(农用车、摩托车、货车、拖拉机、面包车)人车台帐(10分)、与重点车辆单位、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10分)。

2、检查劝导工作(40分)

劝导员必须在村(社区)交通要道或违法情况较多的地方等劝导点开展劝导工作,需穿着执勤背心。每月上路不低于10次,每次检查不少于10辆车,杜绝违法超载行,做好检查记录,收集好图片资料,每少一次扣2分,少一辆车扣1分。

3、加强隐患排查(20分)

每月20日前在辖区道路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在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表交乡管办,每少排查一次扣5分,隐患没月整改到位每处扣5分。

4、加强道路事故管控处置(20分)

各村(社区)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劝导员必须及时到场处置,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一次扣5分,发现辖区内有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超载行为,每次扣5分,违法载客3人以上的通报。

五、奖惩办法

1、凡得分在95分以上每月奖励50元

2、凡得分在80分以上、95以下每月奖励30元

3、凡得80分以下,不奖励

4、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严厉追责

5、因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辖区交通秩序混乱,违法超载现象突出,交通事故高发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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