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府发〔2017〕21号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我乡农村道路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扎实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考核。现将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考核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考核
三、考核方式
乡交管办每季度考核,采取实地查看、抽查、查阅基础台帐等方式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计分办法(总分100)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20分)
各村(社区)协助乡交管办做好辖区重点车辆(农用车、摩托车、货车、拖拉机、面包车)人车台帐(10分)、与重点车辆单位、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10分)。
2、检查劝导工作(40分)
劝导员必须在村(社区)交通要道或违法情况较多的地方等劝导点开展劝导工作,需穿着执勤背心。每月上路不低于10次,每次检查不少于10辆车,杜绝违法超载行,做好检查记录,收集好图片资料,每少一次扣2分,少一辆车扣1分。
3、加强隐患排查(20分)
每月20日前在辖区道路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在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表交乡管办,每少排查一次扣5分,隐患没月整改到位每处扣5分。
4、加强道路事故管控处置(20分)
各村(社区)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劝导员必须及时到场处置,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一次扣5分,发现辖区内有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超载行为,每次扣5分,违法载客3人以上的通报。
五、奖惩办法
1、凡得分在95分以上每月奖励50元
2、凡得分在80分以上、95以下每月奖励30元
3、凡得80分以下,不奖励
4、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严厉追责
5、因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辖区交通秩序混乱,违法超载现象突出,交通事故高发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