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府发〔2017〕14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了做好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经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安监所人员工作分工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黄平:安监所所长,负责安监所全面工作,主管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学校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农电安全,农房安全,负责民贵矿场驻矿工作。
段量:负责交管办业务工作,主管煤矿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和天然气开采安全、民爆物品安全,负责煤矿驻矿。
廖绍平:负责安监所和水上交通安全业务工作,主管水上交通安全、水利安全、食品安全、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
二、工作要求
1、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负责的业务工作和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实施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好台帐,制定好工作方案和责任书,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单项工作任务。
2、必须深入企业、单位和行业(领域)检查,每人每月下乡检查不少于10次。
3、服从安监所的统一安排,做好安排的各项工作,不推诿。
4、严格考核。对下乡检查情况做好登记,按时通报。所主管工作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追责。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