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府发〔2017〕1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了增强广大干部做好春季狂犬病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有序、快速开展,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
1、时间:从3月13日开始,至4月23日结束。
2、任务:各村(社区)辖区内所有犬只全部免疫、圈养。
3、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养犬户的犬只进行造册登记、并收取疫苗注射费每头犬20.00元。统一交政府狂防办公室,由乡畜牧兽医站统一在区疫控中心购狂犬病疫苗,发现有散养犬只一律捕杀。
4、大力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狂犬病的危害和我乡当前作为疫区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捕杀犬只的活动中来,让群众主动捕杀自家饲养的各种犬只。
二、考核奖惩
考核时间:4月28日至30日
1、在4月23日后没有100%免疫的,惩1000元,书记、主任向党委、政府作书面检讨。
2、工作领导不力,讲条件,讲困难,推诿扯皮的村、社区,书记停职处理。
3、所惩资金由书记、主任个人负责。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