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建立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严肃换届纪律快查快办、联合查办制度的通知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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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委发〔2017〕69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期间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查核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换届期间,3685105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来人来信访由镇纪委信访室专人负责,镇上成立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督查组由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做到当日汇总、当日报告。重大、敏感性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二、规范案件查核程序

在案件查核上要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的原则;坚持责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促进工作的原则。

(一)成立联合领导小组

由镇纪委牵头,财政所、民政办、信访办、三资托管中心、林业站、农技站、国土站、建管站等单位成立联合查办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二)分工负责

1.涉及项目资金、公用经费等由财政所、三资托管中心负责核查;

2.涉及低保、困难救济等由民政办负责核查;

3.涉及林业补贴等由林业站负责核查;

4.涉及粮食直补由农技站负责核查;

5.涉及国土、建设由国土站、建管站负责核查;

6.其他信访案件由信访办负责核查。

三、严格查核责任

对每一个需调查核实的举报案件,均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人和查核期限,并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四、实行限时办结

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重点查办,一般办结时间不超过5天;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在7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五、实行案件督办

对转有关单位查核并要求报告结果的举报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督办:

(一)规定时限内没有报告查核处理结果的;

(二)应当查清的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

(三)应当纠正的问题没有纠正或者纠正不彻底的;

(四)没有按照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

(五)承办单位内部对所查核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意见有重大分歧,影响查核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事宜。

六、认真审核把关

举报案件办理完毕后,按照“谁审批办理、谁审批办结”的原则,履行办结手续。对有关单位报来的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严格审批把关,提出处理意见并呈报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审批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当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

七、严肃处理问责

对经查实违反换届纪律的,要按照中央“九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并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严格问责。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石梯镇村(居)委会换届严肃纪律快查快办协调小组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石梯镇村(居)委会换届严肃纪律快查快办协调小组

组  长:潘  梅  镇党委副书记

        瞿传平  镇纪委书记

成  员:牟红梅  镇组织委员

        李代林  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谢林成  派出所所长

        龚继权  司法所所长

        侯  勇  民政办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牟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村(居)委会换届严肃纪律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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