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关于“五治”工程工作的考核办法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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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府发[2017]7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为扎实有效搞好2017年“五治”工程工作,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实现木子乡“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物更洁、人更文明”的工作目标,继续加强和巩固五治工程成果,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范围

全乡14个村(社区)。

(二)考核对象

村(社区)三职干部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社区开展场乡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村以公路沿线路面、背沟、垃圾池卫生为主,村开展农村治理、垃圾乱扔、污水乱倒、杂物乱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3、每月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目标要求

街道、公路沿线、河道及两侧做到五无一净,即无垃圾、无弃土、无杂物乱堆、无粪堆粪便、无纸屑;路面、河道干净整洁,集市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

三、考核的原则

(一)从201711日起每十天定期和不定期由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进行逐项检查考核,乡城乡环境治理办收集好影像资料,并将考评结果报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

(二)凡被省、市、区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区媒体曝光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加倍惩处。

(三)各村(社区)所扣金额从各村(社区)办公经费中扣除。

四、奖惩办法

(一)社区奖惩办法

1、每天由乡城乡环境治理办专人必须检查三次以上。

2、凡接受区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区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媒体曝光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扣1分。

3、垃圾清运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200元,扣0.5分。

4、街道清扫不及时不彻底,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扣0.5分。

5、牛皮癣清除不及时不彻底,每发现一处扣50元,扣0.1分。

6、垃圾桶(池)的表面污垢未及时清洗或堆放垃圾在桶(池)外不及时收集到转运池,每发现一处扣50元,扣0.1分。

7、公共场所、重点地段不清洁、有垃圾,每发现一处扣50元,扣0.1分。

8、主要街道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堆放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100元,扣0.2分。

9、杂物堆放不规范,影响场乡形象,每发现一处扣100元,扣0.1分。

10、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每发现一户扣50元,扣0.1分。

11、主要街道的车辆停放要整齐规范,每发现一处扣50元,并扣0.2分。

(二)行政村奖惩办法

1、凡接受区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区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的,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100元,扣1分。

2、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00.1分,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300.1分。

3、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500.1分。

4、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00.2分。

5、牛皮癣清除不及时不彻底,每发现一处扣50元,扣0.1分。

五、考核结果应用

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人民政府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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