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委发〔2017〕3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区级平安乡提升,根据区综治委要求,乡综治办决定从3月1日起到3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为把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宣传月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廖飞任组长,纪委书记程世梅、副乡长王滑翔、郑海浪任副组长,成员为乡级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和综治办工作人员。本次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陈家”、“平安达川”建设为载体。全乡各级干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支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村(居)委会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通过宣传月活动,提高群众法律素质,调动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基础,深入推动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中,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宣传主线,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宣传强势。要突出几个重点内容: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达川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三是《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是计划生育法、森林法、土地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六五”普法实际,形势多样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活动内容,书写宣传标语,各村(社区)、各单位不少于2条。乡综治办逢2、5、8当场天进行街头宣传,利用宣传车在各村(社)来回宣传。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征求群众对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次宣传月活动纳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年终综治目标考核。
活动结束后,各村(社区)、各单位4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乡综治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