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深入开展新一轮“党课村村比”活动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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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7〕54号

各党支部、乡级各部门:

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讲党课,带动全乡组织生活境界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纵深推进,实现从严治党向基层有效延伸,经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乡深入开展新一轮“党课村村比”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员领导带头

乡党委书记、驻村联系领导、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在联系的村(社区)或所在村(社区)至少上一次党课。提倡乡级单位其他党员领导、驻村党员干部到联系村(社区)上党课。

二、乡镇做好统筹

乡党委负责活动的统筹安排,提前安排好每个村(社区)上党课时间、指导布置好会场等工作,做好与各级领导和乡级部门的衔接沟通,确保每个村(社区)讲党课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三、保证党课质量

党课要体现思想,要提前做好前期调研,认真撰写党课材料,有条件的可以提前开展试讲,坚决杜绝把讲党课变成文件宣读会、工作布置会和精神传达会。

四、注重互动沟通

讲课前可组织对村(社区)党建工作进行现场观摩。课中要安排听课人与主讲人现场提问、现场交流,在场的上级领导和区乡两级党建指导组成员针对村(社区)党建工作实际、讲课人的讲课和现场互动情况进行点评。讲课完毕后要现场发放《“党课村村比”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表》,对党课的思想性、时效性、生动性和激励性进行测评调查。

五、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书记、驻村领导、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深入村(社区)开展党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活动的领导责任,支部其他党委委员要履行好具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通力做好工作。乡党委将对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在年度结束后,乡党委将在全乡范围内评选一批优秀党课、优秀党课的主讲人,并择优上报区委组织部。

六、相关资料报送

乡党委书记、驻村领导、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包含除村级党组织书记之外的其他讲课人)党课材料在讲课结束后3日内报送乡党委。乡党委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讲课结束后3日内收取其党课材料,并择优选取3篇报区委组织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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