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府〔2017〕4号
区综改办: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达川区综改办(2016)10号)、达川区综改办(2016)13号文件精神,已对本辖区内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特申请区综改办及相关部门前来验收。
特此申请
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人民政府
2017年01月10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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