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转发《〈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大树镇
发布日期: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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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委发〔2017〕2号

各村(社区):

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现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川委办《2017》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村(社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真正得到保障,确保不出现“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杜绝违纪违规象的发生,否则,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大树镇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

附:大树镇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忠艳党委书记

唐艺镇长

副组长谭丹副镇长

成员邓炜民政负责人

张浩民政办工作人员

秦玉平残联工作人员

各联系片区领导

各驻村干部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丹兼任办公室主任,邓炜、张浩、秦玉平为成员。由邓炜牵头,张浩具体负责业务指导、资料收集、审核认定以及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秦玉平协助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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