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表彰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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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委发〔2017〕2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河市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整体脱贫基础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保障更加有力,精准扶贫氛围更加浓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全镇各单位密切配合。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镇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镇扶贫办依据各单位平时工作表现及取得的工作实绩,经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名单附后)。

全面小康是党和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期间的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为此,我们要有信心,更要下决心,带着责任和感情抓好落实,众志成城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镇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事业,不断开创精准扶贫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河市镇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河市镇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村

一等奖:新桥村,奖工作经费3000元;

二等奖:成都村、新陶村,各奖工作经费2000元;

三等奖:新勤村、大乡村、金河村,各奖工作经费1000元。

(二)先进单位

达川区二中、河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市镇中心小学、河市林业站、河市镇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站、河市镇中心卫生院、河市食药所,颁发奖牌。

(三)先进个人

温茂生、陈楠艳、易良平、向小玲、祝克兰,不是公职人员的各奖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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