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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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发〔2017〕10号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全镇安全生产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表扬先进,鼓励后进,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达州市耀华育才学校等11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名单附后),奖励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2017年,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镇党委、镇政府希望获奖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克服困难,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镇各单位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奋起直追,后进变先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为河市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河市镇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河市镇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各奖1500元):

达州市达县建设煤矿

河市镇中心小学

二等奖(各奖1000元):

达州市耀华育才学校

达川区第二中学

河市派出所

三等奖(各奖800元):

新勤村

新桥村

河市林业站

河市农技站

特别奖

城管中队

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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