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委发〔2017〕66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
党员档案是证明中共党员身份及相关具体情况的重要材料。在组织关系排查中,发现个别党员档案丢失,这给相关工作带来极大不便。经研究,现就补办党员档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严核实申请补办党员档案人员身份
党员档案丢失的,要经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后,才能为其补办党员档案。申请补办党员档案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核实申请人的党员身份,要通过去人、去函等多种方式,收集以下材料方能确认党员身份。
1、本人入党的有关情况说明。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交本人入党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要写清何时何地向哪个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入党介绍人、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是谁等具体情况。
2、入党时党支部书记的证明材料。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如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无法找到或已经去世,可由当时的支部委员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一般要写清该党员何时何地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入党介绍人是谁等具体情况。此材料必须经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工)委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加盖公章。
3、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入党时的介绍人,出具介绍其入党的证明材料。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无法找到或已经去世,可由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此材料必须经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工)委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加盖公章。
4、入党决议和批复文件。丢失党员档案的党员入党时所在党支部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文件,以及上级党(工)委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批复文件。
二、严格履行程序补办党员档案
党员档案最核心的材料是《入党志愿书》。在确认丢失档案党员的身份并取得上述材料后,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1、补办人如实填写《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写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封面上要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由党支部加盖公章。
2、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要向全体党员报告丢失档案党员的身份调查核实情况、证明材料审查情况,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形成支部决议。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和第11页“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中,决议的标题应为“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内容中要写明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
3、上级党(工)委召开会议,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党(工)委形成决议后,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和第11页“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中,决议的标题应为“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内容中要写明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
4、区委组织部作出认定意见。经认真审核补制的《入党志愿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党员身份后,组织部作出认定意见,在《入党志愿书》第10页和第11页“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同时写清确认的入党时间和党龄计算时间等内容。
《入党志愿书》补办结束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转递给上报材料的有关党(工)委,及时存入补办人的人事档案;补办人无人事档案的,要用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和相关证明材料重新为补办人建立党员档案。
三、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
为防止党员档案丢失、党员身份难以认定的事情发生,全区必须把“从严规范管理党员档案”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认真抓好党员档案室建设。镇党委已规范设立党员档案室,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六有”标准,即有专人管理党员档案、有党员档案管理室、有党员档案专柜、有党员档案袋、有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有党员档案管理台账。
二要全覆盖完善党员“一卡一表”资料袋。在组织关系排查中,每个支部为所属党员均建了“一卡一表”(即《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和《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资料袋。各支部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实《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中“党员档案材料保管情况”一栏内容,重点核清“保管单位”,同时将党员《入党志愿书》第10页和第11页备份在各自对应资料袋中。
三要更加注重在组织关系转接中核实党员身份。中组部规定:对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我区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核查调入党员的入党材料,根据党员档案及时甄别清楚党员身份。
如市级以上(含市级)党组织或区委组织部出台新的规定,从其新规定。
四、工作要求
健全党员档案是党员档案管理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支部要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党员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将党员档案的完善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增派力量,明确专人,突击攻坚,确保全镇党员档案补办工作在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并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在补办党员档案的过程中,各支部要严格补办程序,按照要求确认身份、收集材料、补齐档案;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因个人感情、私人关系和利益往来对补办档案进行造假;要注意舆论监控,防止出现负面炒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