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府发〔2017〕32号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乡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达川森防指〔201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作如下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目前,我乡已进入森林防火期,气温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乡级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抓好森林防火村社领导责任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两项制度”,村社专职巡山员务必到岗到位,确保每个山头、地块都要落实责任到单位,明确责任到人头。做到村抓社、社抓户,单位抓职工,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防范措施,严格火源管理
要特别加强对农事用火、野外用火的管理,严格执行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审批制度,严禁一切火种入山,当前要着重加强清明节群众烧纸祭祀管理,加大巡山力度,严格排查火险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风景旅游区、高火险地区和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域,要组织护林人员进行巡查,死看硬守,不留死角,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认真整改。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会议大力宣传,大张旗鼓地对典型火灾案例、火灾肇事者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以警示教育林区广大群众。对因思想麻痹、疏于管理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对肇事者要依法惩治外,还要追究有关村、社干部、业主等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扑火准备,确保扑救及时
各村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群众扑火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足够力量进行扑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同时加强对现有扑火工具的检修,确保能随时投入使用。组织火灾扑救时要特别重视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心组织,协同作战,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加强防火值班制度,强化火灾监测和信息管理
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村级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妥善处置火险。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归口管理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火灾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