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发〔2017〕012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村、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狂犬病防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镇狂犬病防制工作形式仍然十分严峻,部分村还存在犬只管理不到位,犬只免疫、拴(圈)养率较低,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为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全年无狂犬病疫情发生,犬伤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二)全镇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拴养率、违规犬只捕杀率、狂防知识知晓率、犬伤者伤口正确处理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达100%。
(三)场镇、公路沿线及人员聚集场所区等不见犬。
(四)犬只登记册、申请表、准养证、免疫耳牌等实现统一管理。
二、具体任务
(一)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狂犬病防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二)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
(三)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切实开展好本辖区春季狂防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集中审批、办证、捕杀等工作。同时,开展好秋冬季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野犬、流浪犬、敞放犬和违规养犬的集中捕杀行动,其它时段常态开展工作。
(四)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克服畏难情绪,落实犬只“管、免、灭、测”综合防制措施。
一是严格犬只审批办证。要控制犬只密度,坚决杜绝一户多养和禁养区不禁的现象,并以村为单位建立好犬只管理档案;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犬只审批办证管理工作。养犬审批办证程序为:养犬户签订养犬承诺书→提交书面申请书→社长(或村居委会主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村(居)委会、单位签字盖章→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镇人民政府发放“犬只准养证”(区狂防办统一印制),同时由镇畜牧兽医站对准养犬只进行免疫。
二是严格犬只拴养。拴养率达100%,杜绝和减少犬只伤人(畜)事件的发生,切断狂犬病传播途径。
三是犬只免疫率必须达100%。区畜牧食品局负责组织疫苗,犬只免疫由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畜牧兽医站具体实施。已免疫犬只必须由畜牧部门登记、造册,建立规范的“动物免疫档案”,并挂由畜牧部门同意制作的犬只免疫“耳牌”。
四是加大犬只捕杀力度。凡是未经办证的犬只、未免疫挂耳牌的犬只、未拴养的敞放犬、流浪犬,均属违规违章犬只,一律捕杀。镇、村(社区)都必须建立灭犬队,灭犬队常年开展工作,发现违规违章犬只及时组织捕杀,捕杀犬只一律火化或深埋,严禁剥皮、出售和食用。同时,灭犬队在开展灭犬工作的时候,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产生不稳定因素。凡在灭犬工作中出现的纠纷、案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妥善处理。
五是切实做好狂防资料的完善、规范和归档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创新狂防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我镇犬只规范化管理力度。
六是加强对犬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确保犬伤者能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处理。凡出现恶犬伤人,要及时报告情况并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对经济困难的要实行救助,确保每一名犬伤者都能及时全程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医务人员必须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版)》的规定程序正确处理伤口和全程预防免疫接种,对不按规定处理犬伤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工作进度
(一)2017年3月1日—3月2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辖区春季狂防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犬只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数据准确、表册统一、项目齐全、填写完整。
(二)2017年3月21日—4月30日,开展犬只免疫注射、集中审批、挂牌办证、捕杀工作。
(三)2017年5月1日—11月30日,镇狂防办开展查漏补缺、资料完善和归档保存,并转入犬只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犬只“管、免、灭”综合防制措施落到实处。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狂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真正做到“领导、机构、措施、经费”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重点区域是农村,重点人群是广大村民、老人和学生。通过宣传,使养犬户依法养犬,合理养犬,使犬伤患者及时去正规医疗机构规范处理伤口及注射任用狂犬病疫苗和免疫制剂,克服侥幸心理,做到科学防病。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