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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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府发〔201723

各村、社区:

近期,气温迅速回暖,风力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情等级较高,特别是清明节临近,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式相当严峻。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行政村、街道社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行政村、街道社区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广播、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知识,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火源,消除火险隐患。行政村、街道社区要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对特殊人群要加强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关键时期,在主要进山口和易发森林火灾等重点地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点,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

四、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行政村、街道社区要制订和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行政村、街道社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保证信息畅通。在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防火工作日报制度,各行政村、街道社区每日1630分前要向镇办公室(3244032)报送当天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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