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来源:虎让乡
发布日期:2017-03-06
点击数:

虎府发〔2017〕44号

各村委会:

为扎实抓好已退出贫困村、贫困户成果巩固提升,全面完成2017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以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将区、乡上下达目标任务及时分解、细化、落实到户。(5分)按照乡下达给村达标任务进行分解,并于3月12日前上报乡扶贫办。

二、认真编制贫困户年度脱贫规划,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成果巩固规划;并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因人施治,制定详实可行的帮扶措施。(5分)

三、认真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15分)(无易地搬迁任务的村按全乡有易地搬迁任务村的平均分计分)

四、扎实抓好社会扶贫搬迁工作,引导、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本辖区在外成功人士以多种形式带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增产增收。(5分)

五、认真做好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与贷(借)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及时、高效。(10分)

六、做好“六有”中涉及的“三有”工作,做到“零差错”。(5分)

七、加强本辖区实施的脱贫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确保区上下达的脱贫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15分)

八、深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帮扶措施等,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积极总结和宣传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等。(5分)

九、按照要求,高质高效报送有关数据、信息、资料、材料等。(15分)

十、强化工作保障,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力量,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高效运转、超常发展。(5分)

十一、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其他脱贫攻坚任务。(15分)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