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水路交通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设备的通知
来源:虎让乡
发布日期: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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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府发〔2017〕36号

各有船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设备通知如下:

乡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张渊乡长任组长,石章飞副乡长为副组长,成员为李春银、蒲正强、陈国华、何成、田宗杭;桥沟村、玉皇村、七行村、马鞍村、团宝村、陵江村、街道,分别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各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村七职人员和各组组长以及运输船舶的驾长为成员。乡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乡政府配备应急救援救生浮具30件。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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