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委发〔2017〕18号
各村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今年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区委二届二次党代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次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战脱贫攻坚,为建设“美丽幸福虎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对村(社区)惠民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抓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实惠,重点解决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加强以救灾救济、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粮食直补、扶贫资金等支农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防止挪用、挤占、截留、贪污、私分行为的发生。办好“政风行风监督热线”栏目,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逐步形成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形式的摊派行为。规范“一事一议”和“公共运行服务”工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纠正农村少数基层干部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二、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各村(居)、社区、乡级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五个必须”的要求。要坚持把严明党纪作为治本之策,把纪律挺在前。每位党员都要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党内规矩办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坚决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与中央和省、市、区、乡党委保持一致。狠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贯彻执行,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四个服从”,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保证党内监督的权威。
围绕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执纪监督,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政策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绕道走等行为,对无视纪律规矩、搞违规决策、踩“红线”以及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处理。通过严格执纪,切实防止和解决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以及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等问题。
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要按照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加大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力度,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健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规范,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工作,坚持和完善各村(居)、社区、乡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着力实现落实主体责任长效化、规范化。
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着力点。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强化精准防控。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及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政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坚持站所办事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问责是促进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要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把问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村、社区及乡级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和省、市、区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的落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一个个具体问题,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不断巩固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加强对厉行节约、办公用房、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公款相互吃请、乱发钱物、公车私用、上班纪律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保持频度不减,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完善作风建设群众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扎实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注。
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坚决查处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变相发放奖金实物,以及工作效能低下、上班纪律松弛等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还要对所在村、社区、乡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坚持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功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警示教育,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反“四风”、树新风,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五、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资源处置,侵吞国有集体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继续重点查办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乱作为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的腐败问题;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对腐败分子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切实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永葆清廉本色。
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坚持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线索管理,做好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所管辖的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一把手”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明确责任人员、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乡党委、纪委报告。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乡纪委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纪律和能力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学习,切实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努力做好“执纪者必先守己,律人者必须律己”,自觉加强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纪检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