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7】20号
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达川府办函[2017]1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镇水利工程毁修复及渠道清淤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工程效益,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水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镇修复水毁工程11处,渠道清淤8公里,工程蓄水480万立方米。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对暴雨洪灾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水毁水利工程,认真编制修复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
(二)做好渠道清淤排障。坚持政府牵头、任务到村(社),组织灌区受益农户大规模开展渠道清淤工作,确保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渠道清淤工作。
(三)加强蓄水保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住降水过程,及时引水入库、入塘、入堰、入池,增加工程蓄水量;科学管好出现有水源,春灌期间严禁弃水发电、空库捕鱼等非灌溉用水活动,为今年大春生产备足水源。
三、强化监督检查
镇政府要开展一次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工作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2017年目标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差的村(社区)要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附件:渡市镇2017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排障工作任务表。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