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关于在贫困村开展“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善镇
发布日期: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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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委发[2017]14号

莲花村、四合村:

根据达市司法办发〔2016〕34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好我镇“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真正发挥法律服务在脱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2月18日

福善镇“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

活动方案

为开展好我镇“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确保贫困村精准脱贫,根据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福善镇“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冉小伟党委书记

曾姝姝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锡彬党委副书记

成员:周勇人大主席

朱妮兰纪委书记

高永海武装部长、副镇长

邓敏组织委员

李刚副镇长

陈纯副镇长

罗希伦亭子法律服务所所长

以及社区和相关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镇“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工作,下设办公室,由高永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安排

(一)深入贫困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召开村民大会将此行

目的进行说明,并对村民急需的法律知识进行统计。

时间:2017年3月30日前

地点:莲花村、四合村委会办公室

参加人: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法律顾问(莲花村、四合村)

(二)深入贫困户,调查研究急需法律知识

迅速成立走访小分队,走访贫困户,向其了解其急需的法律知识,利用走访之机,发放“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名片。

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地点:莲花村、四合村

参会人: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结队帮扶人员

(三)开展法制讲座

利用村民大会,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现场办公。

时间:待定

地点:莲花村、四合村

参会人: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法律顾问

(四)开展法制宣讲

司法所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法制宣讲

时间:待定

地点:莲花村、四合村

参会人: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法律顾问

(五)培养“法律明白人”

由镇法治服务小分队到村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培训。

时间:不定期

地点:莲花村、四合村

参会人:镇法治服务小分队

(六)指导人民调解

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参与村上人民调解工作。

时间:应村两委要求

地点:莲花村、四合村

参会人: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法律顾问

(七)开展“守法脱贫户户比”活动

时间:2017年12月

地点:莲花村、四合村

参会人:驻村干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

三、营造法律氛围

为了使法律深入人心,真正的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必须营照良好的法律氛围。

(一)悬挂横幅

1.标语:到户扶贫强基础,法律扶贫推产业。

2.标语: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服务在行动

3.标语:手牵手,共建法治莲花(四合)村。心连心,同做守法好公民。

(二)装置固定标语

1.标语:坚持法律进村入户,全面助力精准扶贫

2.标语:法律扶贫促发展,贫困农户有保障

3.标语:脱贫攻坚,法律在行动

4标语:精准扶贫到户,法律服务帮脱贫

5标语:扶贫先扶智,扶智先普法

6标语:签合同要看清,必备条款不能少

7、标语:知法守法护法,和气和谐和美

8、标语: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

9、标语:爱相随,法相伴,风雨同行

10、标语:要摘贫困帽,法律少不了

11、标语:法律到村到户,帮民排忧解难助发展

12、标语: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

13、标语:处处守法树文明,事事用法维权益。

(三)灯笼、学法相关对联粘贴

在村民的房屋前挂灯笼,粘贴学法对联。

(四)展板

内容:法律宣传知识相关内容

地点:莲花、四合村委办公室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参与人员及贫困村村委必须高度重视,精心实施,细化工作方案,确保镇“助力精准扶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狠抓落实。各参与人员要按照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确保万无一失。

(三)分工合作。各参与人员及贫困村村委按照“四则五讲”要求,及时加强沟通衔接,尽职尽责,通过协作,权利共保镇“助力精准扶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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