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府发[2017]15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千方百计保护我镇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达川区“扑救森林山火预案”的主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福善镇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镇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部门领导为第三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民自治组织的村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无论是国家、集体、个人的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的管辖,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镇长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属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山火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村主任的责任:负责本村所有森林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二)镇护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的责任
1、镇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镇及指挥所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山火发生时,协助政府领导协调镇及指挥所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镇武装部、预备役:负责预备役官兵的招集工作。当发生森林山火需要部队支援时,迅速组织预备役官兵及时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3、真佛山管委会:负责真佛山风景区的森林防火,扑火工作。
4、广播电视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及时赶赴现场报道森林扑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5、镇安办:负责把真佛山森林防火纳入全镇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并负责林区安全事帮的处理。
6、镇财政所:如果一旦发生山火,要确保森林扑救资金及时到位。
7、镇卫生院:负责扑火过程中,伤病员的扑、救治,以及准备好车辆,对重伤员的转移医治。
8、镇林业站:负责搞好各组的巡山工作(具体安排见后面详表),一旦发生山火,要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并配全公安部门调查起火的原因,勘测山火现场,处理山火事帮,及时上报火情,为领导指挥防火、扑火提供依据。
二、扑救森林山火的方针及原则
1、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到首位。
2、扑救森林山火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山火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力量,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般火警、火灾要求当日扑灭,难度较大的火灾必须在“子夜”前扑灭;二是扑火力量由镇人民政府就地组织,以本镇、本村,本组自己扑为主,外镇,外地、外单位积极支援。实行镇自为战、组自为战、场自为战。边组织打火,过向上级报告。三是要抓住小火初期各早、晚气温底、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山火的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火,火警形成火灾;四是、亲自组织指挥扑救,防止伤亡事故。要求领导带队,干部带头,服从指挥,严明纪律,行动迅速,指挥有方,合理布局力量;五是、扑灭山火后,要迅速查明火情,弄清原因,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吸取经验教训。
三、森林山火的监测
1、林区巡山护林员,进入防火期要严密监视,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机构。
2、在防火期,各级防火机构要坚持昼夜值班。进入警戒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镇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警电话:3310024。
3、发现山火拖延或隐瞒不报,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如情节、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扑火力量准备
1、以镇林业站职工为主体,各村护林人员为成员的一支由15人专业打火队,作为扑救山火的先遣队,由镇护林防火指挥所直接调度。
2、镇以各单位职工为主体,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一支,每队100人以上。
3、有森林的村,要以农村青年骨干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打火队,每支50人以上,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山火能够立即出动。
4林区内的集体企事业单位,要以单位职工为主体,组建扑火突击队,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投入战斗。
五、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山火,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缓轻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的居民、瞭望台、哨所及巡山护林人员,要风火即报、见火即打,力争把森林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一般森林火警时,由村、镇长就近组织力量扑救。镇长任指挥长,并将情况迅速上报镇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
3、山火一小时尚未扑灭时,镇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及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一般森林火警,由镇长组织镇林业站调查现场,查明原因及损失程度,并将情况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指挥所办公室。
5、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山火事故原因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山火案件的查处工作一律由公安负责。
6、火情汇报制度,按《森林防火条例》和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安排
1、曾姝姝(镇长)负责:福善镇森林防火全面工作;高永海(分管副镇长)、朱勇(林业站站长)负责福善镇森林防火日常事务。
2、林业站职工:夏义福负责真佛山景区庙门口至往后山听松楼后面的周围林区;夏义建负责真佛山景区后山的横路到锣鼓堂的周围林区;柏敏、彭祖清负责真佛山景区药王庙至上面车坝的周围林区;刘经川负责真佛山景区下面车坝至药王庙的周围林区;
3、专职护林员:刘昌清、朱洪富负责锣鼓堂到莲花村路口和林区;梁思桂、万相春负责景区大门口至上车坝公路及两旁林区;夏礼均负责桥亭五社上山路口及林区;唐方烈、陈望福、张国胜负责财神庙至上面车坝路段及两旁林区。
4、各村村主任:各自负责管辖内的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
以上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通讯必须保持畅通,巡山护林时间为8:00至16:00;巡山护林过程中,要对过往人员认真宣传和严加看管,除指定地点以外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不得有丝毫的马虎与松懈;以确保福善镇真佛山登高节顺利、安全的进行。
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