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府发[2017]1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千方百计保护我镇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四川省达川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福善镇森林资源现状
福善镇位于达川区东南部,距区城35公里,东邻东兴乡,南接景市,西与石板交界,北连亭子。幅员面积43平方公里,人口1.7万人,辖11个村一个居委,94个社。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6872亩,平均海拔600米。主要特点:一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上的4条山系背斜和深丘地带,交通不便,森林山火扑救工作十分困难。二是林种结构不合理,树种结合单一,全镇主要是以马尾松、柏木林为主的纯用材林多,混交林少。特别是防为树分布极少,抗火能力较弱。三是天然次生林多,加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大搞封山育林,林内植被丰富,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提高。四是森林与农田交错,林区有4A风景区、厂矿、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户居住,林情、社情复杂,人员活动频繁,野外为源管理难度大。
二、福善镇森林山火发生的规律
从我镇历年山为发生的情况来看,全镇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山火,主要集中发生在12月至次年5月。因此,我镇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警戒期为每年的1月至5月。山火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份,主要是上山砍柴、采药、挖矿及过路行人等吸烟、烤火引起;元旦、春节期间挂坟烧纸、放鞭炮引起;3至5月主要是农村烧灰积肥、烧麦杆,学生春游、清明节挂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打火把引起;6至8月伏旱严重时,山火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农村烧谷桩、野外违章用火引起。由于我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差,设备简陋,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的能力十分薄弱,扑救非常困难。同时,森林山火不仅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且对林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安全构成威胁,必须高度重视。
三、我镇森林火险等级区的划分
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林区社会情况和山火发生的频率,将全镇林区划分为一、二级火险区。一级火险区是森林资源丰富且集中连片,火险等及高的地区,主要包括莲花、桥亭、清河、刘家、四合5个村;二级火险区是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森林火险等级相对较高的地区,主要包括关家、石堰、王家、牌坊、圣学5个村。
四、全镇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责任划分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镇长、村长、社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领导为第三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民自治组织的村、社长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无论是国家、集体、个人的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社长、村长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属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山火、盗伐、病虫害等要迅速制止或防治,并报告有关部门。
4、社长的责任:负责本社所有森林资源的防火、防虫、防盗工作。对社有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对村民责任山、自留山、承包山等森林资源要实行权属不变、统一看管、报酬均摊的管护责任制,把护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护林人员,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社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5、村长的责任: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6、专职巡山员的责任:负责其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24小时巡山护林,林区火源管理及监督。如发生火情迅速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7、景区、林区厂矿、学校等企业单位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其周围500米内为其防火、扑火责任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
(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责任
1、林业站:负责搞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镇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镇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山火时,林业站组建森林扑救应急大队作为一般火灾扑救先遣队。负责调查起火原因,勘测山火现场,处理山火事故,及时上报火情,为领导指挥防火、扑火提供依据。
2、民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属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3、卫生院:负责做好因发生森林山火时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
4、广播电视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及时赶赴现场报道森林扑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5、学校:负责加强全镇村小学校,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对造成森林火警、火灾的肇事学生及有关责任人及时做出校纪和行政处分。
6、安检办: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负责林区安全事故的处理。
7、财政所:对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增加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和扑火资金及时到位。
8、真佛山管委会:负责真佛山景区的森林防火、扑火工作。
五、扑救森林山火的方针及原则
(一)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二)扑救森林山火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山火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力量,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般火警、火灾要求当日扑灭、难度较大的火灾必须在“子夜”前扑灭;二是扑火力量由各村社就地组织,以本村社为主,外乡、外地、外单位积极支援。三是要抓住小火初期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山火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火,火警形成火灾;四是辖区内出现火情,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到现场,亲自组织指挥扑救,防止伤亡事故。要求领导带队,干部带头,服从指挥,严明纪律,行动迅速,指挥有力,合理布局力量;五是扑灭山火后,要迅速查明火情,弄清原因,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吸取经验教训。
六、森林山火的监测
1、林区各了望台(哨)及巡山护林员,要严密监视,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上级森林防火机构。
2、在防火期,各级防火机构要坚持昼夜值班。进入警戒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办公室报警电话号码:3310034、3310024。
3、发现山火拖延或隐瞒不报,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如情节、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扑火力量准备
1、以镇防火办和镇政府机关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80人组成的半专业扑火应急大队,作为扑救森林山火的先遣队,由站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高度。
2、有森林的村、社、集体林场,要以农村青年骨干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打火队,每支20人以上,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山火能够立即出动。
3、林区内有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各村社要以单位职工和机关干部为主体,组建扑火突击队,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投入战斗。
八、扑火设施、设备建设
按照“四网二化”的要求,全区要逐步建成预测预报网、林火阻隔网、通讯联络网、了望探测网,实现扑火机具现代化和扑火队伍专业化。
预测预报网:以各级指挥部(所)办公室、村、组护林人员和国有林场工区、护林点、哨所为依托,逐步建立镇、村、社预测预报网,做到一有山火能够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林火阻隔网:以营造生物防林带和建立防火隔离带为主体,逐步在全镇林区建成林火阻隔网。同时,要大力开展清林工作,在村、社林界边缘和林区道路两边、建筑物周围、特别是坟园周围,要建立5-20米宽的防火隔离网,形成网络,降低火险等级,把森林山火控制在局部范围之内。
通讯联络网:要求镇、林场必须程控电话,解决必要的防火通讯费用;重点林区村、社和林场护林点、了望台、哨、所配备对讲机,确保通讯畅通无阻。
5、扑火机具建设:每个村、社要求配备砍刀100把,镇上配备扑火扫、砍刀各50把。镇防火办也要库存必要的扑火设备,确保防火所需。并做到随时研究新的扑火手段和先进技术,购置先进的扑火设备。
九、指挥部(所)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各行各业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
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林区不超过30分钟,边远林区不超过1小时。做到有令即行,闻号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救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山火。指挥主要依靠电话、手机、干喇叭等。
4、基本力量:一是林场护林人员;二是半专业打火队;三是义务扑火队;四是林区群众;五是公安、消防和武警官兵;六是驻林区的有关单位职工。
5、基本战术:(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十、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山火,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缓轻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居民、了望台、哨所及巡山护林人员,要见火即报、见火即打,力争把森林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一般森林火警时,由社、村就近组织力量扑救,村主任任指挥长。
3、当山火一小时尚未扑灭时,应及时将情况上区政府及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一般森林火警,由镇长负责组织乡镇林业站调查现场,查明原因及损失程度,并将情况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山火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0、按火情汇报制度,《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