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关于成立大滩乡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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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府发〔2017〕17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乡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单位、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我乡食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且迈上新台阶,保护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人员变动,经乡党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的安全隐患处置方案。

(三)分析全乡食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全乡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乡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全称大滩乡食安办,由刘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食安办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村、乡属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全乡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参与研究农村聚餐办宴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乡人民政府召开的食品安全,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党委、政府食品安全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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