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关于做好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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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府发〔2017〕15号

各村(居)委会:

为扎实做好今年征兵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按要求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现将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是本乡范围内的男性公民中: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初中毕业生;1995年1月1日出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均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上述对象统称为适龄公民。

二、登记方式

(一)未登记适龄公民。按照网上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兵役登记。

1.网上登记。2017年5月20日前,各村(社区)适龄青年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预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适龄青年也可到乡人民武装部进行网上登记。

2.现场确认。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适龄公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明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表,到就读高等学校住的兵役机关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其他适龄公民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明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表,到乡武装部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

(二)已登记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每年6月30日前,应持《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到发证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注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工作是做好征兵工作最基础性工作,也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的大事,各单位一定要把它作为下阶段一项主要工作具体落实好,为我镇征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民兵连长要全身心投入,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要认真抓好宣传教育。镇征兵办公室将通过网络、标语等媒介突出抓好以《国防法》、《兵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各行政村(居)也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认真抓国防教育和依法参加兵役组织的法制教育,走村入户,帮助适龄青年及其家庭克服抵触意识,营造依法服兵役的良好氛围,激发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同时要立场鲜明地指出,参加兵役组织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拒绝、逃避,不履行兵役义务,经教育不改的,依法是要给予严肃处理。

三要周密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是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各单位一定要提前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每一个适龄青年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现实表现、活动去向及家庭情况做到了如指掌,预先通知,及时组织,做到登记工作不错、不漏、不乱,为高标准地完成年度征兵任务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凡逾期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或学校驻地兵役机关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凡未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审核确认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机关和基层单位推荐、确认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适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区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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