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堡委发〔2017〕35号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严肃选风选纪,维护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常秩序,以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是关系农村发展、社区和谐,基层稳定、基础牢固的一件大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注重舆论引导,严明纪律要求,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以铁的纪律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政策的解释工作,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准确掌握选举动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严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村(居)民、社员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村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及网络谣言等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以送钱送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6.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7.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8.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9.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肃查处违反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纪律的行为
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换届纪律,形成人人遵守、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各村(社区)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并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要严肃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对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换届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整治不正之风不力、导致换届选举风气不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