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成立景市镇村(社区)妇联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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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委发〔2017〕51号

各村(社区):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全区正在开展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根据达州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达市妇发【2016】17号)和达川区妇联《关于抓住全区村(居)委会换届契机全面完成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达川妇【2017】2号)文件要求,要确保在村(居)“两委”换届中,妇联组织改建率达到100%,要求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人,兼职副主席2-4人,执委委员5-9人,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现根据文件要求,成立景市镇村(社区)妇联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光芳

副组长:谭霞

成员:秦春霞谢朝霞甄洪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办,由谭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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