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2017年狂犬病防制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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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17〕21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区人民政府《2016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意见》(达川府办函[2016]9号)精神,为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本镇经济社会持续将康发展。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全年无狂犬病疫情发生,犬伤人数比去年下降50%以上。

(二)全镇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拴养率、违规犬只捕杀率、狂防知识知晓率、犬伤者伤口正确处理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达100%。(即八个100%).

(三)场镇街道、公路沿线、风景区及车站码头等人员聚集区不见犬。

(四)全镇犬只登记、申请表、承诺书、准养证、免疫耳牌等实行统一管理。

二、具体任务与要求

(一)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领导,将防制工作落实到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镇政府与各村(社区)、单位签订责任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分析情况、落实犬只“管、免、灭、测”集中整治等相关措施。

(三)各村(社区)、单位每个月进行一次工作自查,如实填报统计表(附件4)并于当月27日前书面报告镇狂防办。

(四)各村(社区)、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切实开展好本辖区春季狂防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集中审批、办证、捕杀工作,并于3月28日前报镇狂防办。

(五)各村(社区)、单位必须克服畏难情绪,落实犬只“管、免、灭、测”综合防制措施。

一是严格犬只审批办证。要控制犬只密度,坚决杜绝一户多犬和禁养区不禁的现象,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建好犬只管理档案。

养犬审批办证程序为:

1.养犬户签订养犬承诺书。

2.养犬户提交书面申请。

3.本社社长签字同意。

4.村委会签字同意并盖章

5.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6.发放“犬只准养证

7.畜牧兽医站对准养犬只进行免疫

二是严格犬只拴养。拴养率100%,杜绝和减少犬只伤人(畜)事件,切断狂犬病传播途径。

三是犬只免疫率必须达到100%。各村(社区)统计数量报兽防站,与兽防站联系确定免疫时间,在5月30日前必须全部免疫完成并挂好耳牌。兽防站必须建立好规范的“动物免疫档案”。

四是加大犬只捕杀力度。凡是没有办证的犬只、没有免疫挂耳牌的犬只、没有拴养的敞放犬只、流浪犬只,都是违规违章犬只,一律由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灭犬队及时捕杀。

五是切实做好狂防资料的完善、规范和归档工作。

六是加强对犬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确保犬伤者能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处理。

三、工作进度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3月28日前)

各村(社区)、单位开展宣传发动、深入各社召开村民大会宣传狂防知识、进行犬只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数据准确、表册统一、项目齐全、填写完整。

2.集中处理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开展犬只集中审批、免疫注射、挂牌办证、捕杀工作。

3.后续工作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开展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归档保存,并进行犬只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犬只“管、免、灭、”综合防制措施落实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就地妥善处理。

4.验收阶段(5、6月,10、11月)

镇狂防办将组织人员在5月下旬——6月上旬,10月下旬——11月上旬对各村(社区)、单位狂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做好迎接上级检查考核的准备。

四、主要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村(社区)、单位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的危害性和防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要建立狂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常年灭全队伍。3月28日前交镇狂防办。

二是必须对外公布狂防工作举报监督电话。镇:3465031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认真做好狂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村上做到每社开一次会、每户发一张宣传单,在显眼位置书写狂防宣传标语不少于10副;学校做到每期至少上2节狂防知识课,办一期狂防知识宣传栏,确保学生狂防知识知晓率达100%。医院至少办一期狂防知识宣传栏。通过宣传教育,使养犬户依法养犬,合理养犬,使犬伤患者及时去正规医疗机构规范处理伤口、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和免疫制剂,克服侥幸心理,做到科学防病。

3.明确责任认真落实

在镇狂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村(社区)要及时按规定登记造册、上报疫苗使用计划,并如实负责疫苗经费;做好本辖区的监控监测;抓好日常管理、汇报工作

兽防站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及时购回疫苗并按规定保存使用;负责预防注射、佩戴免疫耳牌、建立规范免疫档案、疫情统计、监测并及时报告,做好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处理工作。

卫生院做好犬伤者的预防和医治工作。

4.加强督查、逗硬奖惩、严追责任。

一是摸底要准确,对调查摸底不实的,漏报一只,扣村绩效考核50元。

二是拴养要全面,按属地管理原则,督查时发现一只敞放犬扣所在地村绩效50元。

三是免疫要全面,漏免疫一只扣该村绩效50元。

四是对全面免疫挂牌的每只奖励5元工作经费。

五是常年奖励捕杀违规违法敞放犬只、流浪犬只者。每交回4个狗脚板,奖励20元

六是对狂防工作不力、效果不佳,出现恶犬伤人三人及以上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向全镇作公开检讨,并扣该村年终绩效1000元。

七是年终目标考核以平时工作结合医院犬伤人数所在村的数量病情轻重确定分值。

八是对狂防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显、问题突出或出现狂犬病疫情的,将按照《达县狂犬病防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达委办发【2010】47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景市镇2017年狂犬病防制领导小组

2.景市镇常年灭犬队

3.2017年狂犬病防制宣传标语

4.2017年犬只花名册统计表

5.景市镇狂犬病防制月报表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景市镇2017年狂犬病防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永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秦春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贵忠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六久镇人大主席

黎晓燕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清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杨军镇办公室主任

杨继兰财政所工作人员

杜恒天文化站站长

田其龙镇医院院长

刘才福镇畜牧站站长

王永进镇派出所所长

柏海景市镇中学校长

唐绍贵景市镇中心小学校长

张红荣景市镇大垭小学校长

附件2:

景市镇常年灭犬队

队长:秦春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队长:杨贵忠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胡清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刘才福镇畜牧站站长

王中全镇场管办主任

杨勇镇交管办主任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相应村村社干部,各村(居)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的灭犬队。

附件3:

2017年狂犬病防制宣传标语

1、家犬得了病,照样咬家人

2、人被犬咬伤,及时到医院处理伤口,进行预防接种

3、养犬咬伤人,犬主负责任

4、场镇、街道、风景浏览区,禁止犬只

5、狂犬病疫点三公里范围内三年禁止养犬

6、狂犬病危及生命,管好犬幸福安宁

7、养犬要安全,免疫、拴养是关键

8、人被犬只咬伤,及时接种预防

附件4:

景市镇村(社区)2017年犬只摸底花名册

社别养犬户姓名犬只特征犬龄现是否栓养现存耳牌号本人申请本人承诺书号养犬户证号养犬户签字

村(社区)主任:社长:

(1)此表于2017年3月28日前交镇政府办公室;(2)此表各村(社区)必须存档(连同承诺书、申请);

(3)2017年5月下旬,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进行专项督察;(4)以社为单位进行统计,村上统一存档备查。

附件5:

景市镇狂犬病防制月报表

填报单位:

摸底总数灭犬数现有数免疫数备注

此表于每月27日报镇狂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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