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7〕56号
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避免武昌火车站“2?18”类似事件在我镇发生,按照达川区综治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达川综治办〔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
坚持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由各村(社区)牵头,组织卫生院、派出所、残联、民政等部门,通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大排查、大走访,切实摸清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并将个人基本情况、户籍地、住所地及实际居住地以及是否落实监护人等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各村(社区)要把排查工作和电话访、面访、危险性评估和落实监护责任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摸清相关情况,又推进业务工作。
二、排查重点
坚持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全省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平台、公安部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录入的信息数据及民政部门掌握的精神障碍患者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收集数据信息,实现应排尽排、摸清底数。重点排查以下情况:一是已经具有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二是危险性评估在三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必须实现应录尽录、重点管控;同时,高度关注三级以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拓宽评估范围,实现应评尽评、加强管理服务;三是逐一清查流动人口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去向,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是否有法定监护人随行并落实监护责任的情况;四是全面排查符合救治救助条件的患者中,落实救治救助政策的情况;五是全面落实监护责任的情况,特别是失访失联、脱管漏管的情况;六是曾扬言报复社会、遇事爱走极端、有制造轰动效应苗头的精神障碍人员的情况。对排查出的上述人员,要建立台帐、纳入视线,列为重点工作对象。
三、完成时限
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抓好各类表格资料(见附件)的填报完善工作,相关情况于3月21日前上报镇综治办汇总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启动排查。各村(社区)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要求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由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分工责任到人进行管控,并落实好监护人的责任,要迅速成立排查行动领导小组(镇排查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4),结合本辖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动员部署、走访核录、甄别复查、督导检查等阶段组织实施,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讲究方式方法,体现关爱服务。各村(社区)要扎实细致地开展排查,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排查行动不做公开宣传报道,避免刺激病人情绪,防止给病人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
(三)严格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精神疾患情况涉及病人及其家人的隐私。对于排查行动中掌握的信息,各村(社区)必须严格保密,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传播扩散。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镇综治办将切实加强对排查行动的督促指导,将此项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综治年度目标考核。从即日起,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将实行每天对精神病患者的情况进行走访,凡有倾向性的患者报综治办蒋德艳处,但每发生一起疑似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造成人员伤亡案件的,案发地的村(社区)要向镇综治办写出报告,由镇综治办查明原因、严格追责。
附:1.达州市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情况登记表
2.景市镇精神障碍患者排查领导小组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达川区景市镇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唐永峰
副组长:周光芳杨贵忠秦春霞
成员:何六久黎晓燕胡清刚蒋德艳各驻村(社区)干部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周光芳担任,具体事宜由蒋德艳负责。组长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和成员为具体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