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罐子镇
发布日期: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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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陈府〔201719

各村委会、乡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达川区农业局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

全乡必须于2017420日前全面完成地块权属、四至边界、面积、农户信息资料复核纠错工作和农户签字确认及相关资料完善工作,20171020日前完成承包经营权证打印和颁发工作,颁证率达97%以上。

二、把握工作重点和质量标准

地块权属、四至边界、面积和农户签字确认真实性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中之重。各村、作业单位要再次组织村、组干部,要抓住大量农民工返乡过春节的有利时机再动员、再核查,逐户逐地块核对、逐户签字确认,做到权属无错漏、四至边界准确、面积精确、农户本人签字认可(签字保持一致)、群众无异议,对农户信息不全和错误、委托不规范(代签无委托)等问题务必同步纠正完善。

三、强化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

各村要以组为单位,再次排查承包土地纠纷,并逐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办公室。各村要按照属地原则落实调处责任,及时调处化解土地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该项工作务必于2017118日前完成。如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明确土地颁证档案资料的重要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重要历史见证,是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依据。同时,为今后农村土地依法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解决土地纠纷提供法律凭证。各村、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关于农村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依法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1.原始资料、土地承包地块权属调查资料、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示材料、农户签字确认后的承包土地地籍图,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纸质和电子介质)、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重要纸质、声像材料等应定为永久保管。

本单位、本部门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业务文件,重要问题的请示与批复,重要报告、总结、统计、汇总材料,重要合同协议、凭证性文件材料,重要业务问题的往来文书等,也应定为永久保管。

2.上级颁发的需要本单位、本部门贯彻执行的文件和一般职能活动形成的一般性、过程性文件可定为定期保管,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3.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质量和保管安全。凡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确保真实有效。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要完整齐全,不能由他人代替,也不能漏项。应使用碳素、蓝黑墨水等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书写材料,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纯蓝色墨水。照片、声像及其他非纸质材料要配以相应的目录和齐全的文字说明,确保载体有效。

五、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和发放权证

各村、相关部门(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集中精力要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及时复核完善程序资料,并建立专业档案。在外业和资料复核无误、程序合法有效基础上及时发放权证,以组为单位集中发放。但必须坚持成熟一个发放一个,不发问题证。

六、责任追究

各村、相关部门(单位),若工作失职渎职、不到位,导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出现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乡政府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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