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罐子镇
发布日期: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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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陈府发〔201717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达川治办发〔2017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7410日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2017328日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排查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垃圾、企业乱排乱放、面源污染等类别分类建立台账。

(二)2017410日前,将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所有排查调查表、工作台账等上交到乡五治办便于进行排查整治信息录入。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社区),乡级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进行认真排查,做好结合部(场镇、村与村等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河道沿线等重点部位生活垃圾、漂浮垃圾、建筑垃圾、企业乱排乱放、面源污染等排查工作。

(二)协调配合。各村(社区),乡级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督查考核,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对排查整治不力影响陈家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进度,按照目标绩效考核进行扣分,影响到达川区录入进度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漂浮垃圾、县(市、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2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7215

附件1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漂浮垃圾、县(市、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1-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表

基本信息

所在位置:镇(乡、街道)村或

堆放位置

离最近居民点距离:□500米以内;□500米以上

距离县城距离:□2公里以内;□2-5公里;□5-20公里;□20公里以上

主要成分

(填写比例占60%以上的垃圾成分一项)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

采掘业废弃原料;危险废物,如有请填写种类

堆体场地

场地类型:河塘沟渠(非水利枢纽)及两侧;交通干道两侧;

农田;边坡荒地;废弃工矿场地;山谷;

水利枢纽管理范围,请填写枢纽名称

堆体现状

堆体大小:高(深)度米;面积平方米;体积立方米(注:指垃圾堆体本身大小,不是指堆体所占场地)。

形成年限:□1年以下;□1-5年;□5-10年,□10年以上

形成原因

县级有关部门指定堆放;本乡镇政府指定堆放;

村委会指定堆放;城镇地区违法违规倾倒;群众乱丢乱扔;其他,请填写原因

管控情况

清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外送清运;从不外送清运

管控现状:有人员监管;有摄像头等设施监管;

无人员或监控设施

调查人姓名,电话

注:本表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填写,一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一表,每表至少附一张带堆放点位置信息的照片,连续附表,每个乡镇或每个水利枢纽单独装订成册。水利枢纽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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