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府发〔2017〕17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达川治办发〔2017〕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2017年3月28日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排查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垃圾、企业乱排乱放、面源污染等类别分类建立台账。
(二)2017年4月10日前,将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所有排查调查表、工作台账等上交到乡“五治办”便于进行排查整治信息录入。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社区),乡级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进行认真排查,做好结合部(场镇、村与村等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河道沿线等重点部位生活垃圾、漂浮垃圾、建筑垃圾、企业乱排乱放、面源污染等排查工作。
(二)协调配合。各村(社区),乡级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督查考核,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对排查整治不力影响陈家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进度,按照目标绩效考核进行扣分,影响到达川区录入进度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漂浮垃圾、县(市、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2:.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漂浮垃圾、县(市、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1-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表
基本信息
所在位置:镇(乡、街道)村或路号
堆放位置
离最近居民点距离:□500米以内;□500米以上
距离县城距离:□2公里以内;□2-5公里;□5-20公里;□20公里以上
主要成分
(填写比例占60%以上的垃圾成分一项)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
□采掘业废弃原料;□危险废物,如有请填写种类
堆体场地
场地类型:□河塘沟渠(非水利枢纽)及两侧;□交通干道两侧;
□农田;□边坡荒地;□废弃工矿场地;□山谷;
□水利枢纽管理范围,请填写枢纽名称
堆体现状
堆体大小:高(深)度米;面积平方米;体积立方米(注:指垃圾堆体本身大小,不是指堆体所占场地)。
形成年限:□1年以下;□1-5年;□5-10年,□10年以上
形成原因
□县级有关部门指定堆放;□本乡镇政府指定堆放;
□村委会指定堆放;□城镇地区违法违规倾倒;□群众乱丢乱扔;□其他,请填写原因
管控情况
清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外送清运;□从不外送清运
管控现状:□有人员监管;□有摄像头等设施监管;
□无人员或监控设施
调查人姓名,电话
注:本表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填写,一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一表,每表至少附一张带堆放点位置信息的照片,连续附表,每个乡镇或每个水利枢纽单独装订成册。水利枢纽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