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罐子镇
发布日期: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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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陈府发〔201714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认定,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低保认定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程世梅纪委书记

王滑翔副乡长

郑海浪副乡长

成员如下:

三顶罐村:李发生

斑竹林村:王青春罗洪林

柏林沟村:张绍国

沿溪河村:周春林黄川淋

跑马坪村:谢金宏吕博文

大田坝村:徐德明林贤模

宝村:郭小锋杨吉华

区:吴让忠黄鲜明

程世梅同志负责督导:三顶罐村、斑竹林村、跑马坪村

王滑翔同志负责督导:柏林沟村、陈家社区

郑海浪同志负责督导:沿溪河村、大田坝村、佛宝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便民大厅,电话:0818-3140229,由吴让忠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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