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7〕27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达川区葫芦乡地处明月江河畔,但地理环境较复杂,傍山的三村、五村、五村都是旱灾频率极高的村,每年的旱灾都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为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2017年的抗旱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成立葫芦乡抗旱领导小组,周胜同志任组长,王崇亮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并设立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邓泽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应成立以村为单位的抗旱领导小组,村主任任组长。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
二、措施到位
通过这次全乡水利工程全面普查,全乡山坪塘数量已下降到50余口,且均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现状甚忧,多数运行不良,有一半以上的山坪塘都已蓄不上水。2017年又是长时间的春旱,春耕面临困难,各村要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认真处理好防汛与蓄水抗旱的关系,切实加强对现有水源的管理。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要密切关注雨情变化,适时拦蓄水量,最大限度地备好春耕所需用水。
鉴于山坪塘的运行现状,各村要抓紧病患山坪塘的整治维修,以备蓄水之用,同时为防洪作准备。
葫芦乡场镇供水已得到改造,取水点在明月江,缺水形势不太严峻,但也要做好应急准备。水厂管理人员要做到场镇供水不因旱情停水,无缺水,断水现象发生。
春耕在即,我们要有抗旱夺丰收的思想,保证2017年又是一个丰收年,同时人畜饮水得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附则
1、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乡应急抗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