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7〕3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中心小学党支部:
根据全区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3月8日是三月份“党员活动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倡导以“关爱妇女儿童,传承优良家风”为主题,各地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职能自选主题。
二、主要内容
(一)走访慰问困难妇女儿童。结合庆祝“妇女节”和“走基层”“万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对困难女党员和困难妇女儿童进行走访慰问。
(二)学优良家风,议家规家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议家风、晒家训,讲述自己身边的家风故事和家规背后故事,讨论怎样建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引导广大党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家庭文明建设,锤炼个人品德、书写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社会公德,做家风建设的表率。
(三)过“双生日”。为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为当月出生的党员过“自然生日”。集体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当月入党同志讲述入党动机,回顾党内经历,表达努力方向。
(四)缴当月党费。组织党员缴纳三月份党费,如实登入《党员手册》,促使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牢记党员身份。
三、工作要求
“党员活动日”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重大工作或活动,充分保证活动时间。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书记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坚持“三带头”表率示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不坐主席台、不作重要讲话、其他党员对其不称职务。各级党组织要扎实认真开展,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认真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在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上报乡党委。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