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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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府发〔2017〕18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达州市达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等法律法规。

1.3分级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协同应对。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乡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乡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全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2指挥机构

乡党委政府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指挥部等机构为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长:刘先林(书记)

王常春(乡长)

副指挥长:何卓培(武装部长、副乡长)副总指挥长:王大东(分管安全的副乡长)

邓见(纪委书记)、郭亮(人大主席)、何东(副书记)、。

成员:刘自伟(党政办主任)、刘勇(安办工作人员)、谭孝妮(财政所所长)、周善高(民政工作人员)、范美文(农技站站长)、孙仁其(规建办负责人)、邓应术(林业站负责人)、吴小平(乡中心学校校长)、唐祥富(卫生院长)、朱小元(派出所)、高云辉(大滩电管站)、袁相波(广播站)、张显平(财政所)、魏卓(交管办)、陈历军(网络公司)各村委会主任及各企业负责人。

2.3工作机构

各村(社区)、乡级单位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地区确定参与单位。

三、监测与预警

3.1监测预警

各村(社区)、乡级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特别严重、严重的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较重、一般的预警信息,由区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3.2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期后,各村(社区)、乡级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及时采取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疏散转移受隐患威胁的群众,避免可能带来的人员财产损失。

3.3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存(社区)和乡级单位要立即报告乡应急办。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区长和区委办三秘书股、区政府应急办。

四、应急处置

4.1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负责人:唐祥富

②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负责人:魏卓

③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负责人:袁相波

④调拨财政经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人:谭孝妮

⑤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刘勇

⑥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负责人:张显平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朱小元(派出所)

②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运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负责人:孙仁其、陈历军

③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负责人:刘勇、魏卓

④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保障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负责人:袁相波

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负责人:朱小元

⑥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2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事后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乡党委政府、事发村(社区)及单位继续实施疫病防治、灾害监控等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六、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依托公安、消防等力量,充实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民兵预备役、卫生救护、供水、供电等力量,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调动群众等社会力量,建立社会化、群众性应急队伍。负责人:何卓培

6.2经费保障

乡人民政府依法设置预备费,用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负责人:谭孝妮

6.3物资保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负责人:周善高

6.4医疗卫生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请区级医院、区卫生局专家或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负责人:唐祥富

6.5交通运输

推进综合运输网络体系建设,注重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互补。加强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管理,建立突发事件紧急运输保障系统、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机制和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实现突发事件紧急交通运输统一指挥调度。负责人:魏卓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制订并实施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种工作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重点、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负责人:王大东

七、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各村(社区)、乡级单位及辖区企业应当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大滩学校应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事件信息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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