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17﹞24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2017年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乡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乡统一开展以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防控责任意识
当前正值高致病性情禽流感(特别是当前H7N9)、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多发期。我们面临的防控形势十分复杂,严峻。一是外疫传人风险大。二是疫情隐患仍然存在。三是我乡个别基础免疫工作不平衡,个别病种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还存在差距;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乡清净无疫。。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全面完成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达到五个确保,即: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以上,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5%以上,确保场镇准养犬狂犬病免疫率达95%以上,农村犬免疫率达90%以上;确保畜禽圈舍消毒面积达100%,确保全乡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一)春防时间安排
从3月1日至4月20日集中0天统一开展猪、牛、羊、禽的免疫注射;4月21日至5月20日统一开展狂犬病、布病、小反刍兽疫等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秋防时间安排,从9月1日至10月30日。
(二)继续坚持“五流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五到位”。进一步落实“五包”责任制。
全面推行防疫人员包村、社和跟班督导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将春秋季集中免疫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其具体包村责任片见附表。
(三)进一步加强消毒灭源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组织、监督、保障三项职责,驻村干部要亲自组织参与消毒灭源、计划免疫、疫病监测等相关工作。
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即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的要求,按区上统一时间段【春季4月20日至30日间;秋季10月20日至30日间】开展一次集中消毒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组织脱产干部带队、村、社干部具体负责消毒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消毒,消毒面必须达百分之百,并作好消毒记录记载。同时各村(居)委会要召开动物防疫村社干部、党员、防疫人员参加的动物防疫工作动员会,营造良好的防疫氛围,并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早落实。
三、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
组长:杨志
副组长:李霜霜、刘宗伦
成员:王杰、程小云、任保、许川、各村(社区)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兽医站)由王杰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春防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一旦有突发疫情,能迅速果断规范处置。
各村成立重大动物防控领导小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副主任、民兵连长、计生专干、各社社长为成员。经费保障到位,各村应从村级公共服务机制专项资金大村2000.00元、小村1500.00元用于防疫和消毒开支,保障工作开展。
四、加强流通环节监管,消除疫情隐患
畜牧部门要加强产地检疫,强化畜禽及畜禽产品流通环节检疫监管,严厉打击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检出的病死畜禽严格实行“四不一处理”措施,绝不留任何隐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乡人民政府将组成工作组,在春秋防期间深入村社、养殖场,加强对工作的督查,通报落实、组织、免疫情况,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麻痹、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村(社区),将取消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和有关责任追究。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