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17﹞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和H7N9防控工作,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达川牧发[2017]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集中开展2017年“春季、H7N9防控大消杀”活动的通知
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即: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的原则,组建由乡(街道)及村社干部、兽医人员组成的消毒灭源队伍,对我乡各类适度畜禽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农村养殖户圈舍等场所集中开展消毒灭源行动,确保我乡重大动物疫情稳定防控及兽医公共卫生安全。
二、时间安排
全乡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同步进行。3月14日各村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准备药物、器材,组织人员。3月15日集中大消杀。3月17日总结验收。
三、开展方式
全乡“春季、H7N9防控大消杀”行动由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春季、H7N9防控大消杀”行动的实施。按照先重点区域、再农村养殖户圈舍,以乡街道为中心由近及远地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消毒,消毒面要达100%。重点区域主要为定点屠宰场、动物及产品交易市场、历史疫点。重点区域的消毒由动物防疫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消毒;农村养殖户圈舍由村组干部负责消毒;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由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和督促本场人员自行消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制定消杀方案,周密安排,落实专人负责,组建好消毒队伍,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程序,规范消毒
消毒前,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认真搞好环境污染清除;在消毒工作中,要科学配制消毒药品的浓度,正确使用消毒方法,做到科学消毒、有效消毒、安全消毒,切忌只注形式、不讲效果、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落实经费
大堰乡党委、政府在集中行动期间要组织相关单位督促工作开展,确保全乡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取得实效。并将这次消毒工作纳入各村.社年终目标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