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7〕39号
各村(居)委会、镇畜牧兽医站、镇卫生院:
现将《达川区平滩镇应对人间发生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人感染禽流感疫情。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达川区平滩镇应对人间发生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在达川区平滩镇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间禽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镇畜牧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能分工,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达州市达川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川区平滩镇行政区域内人间发生禽流感疫情后,镇畜牧部门协助卫生部门查找病源,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预防、控制和扑灭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达川区平滩镇行政区域内禽类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按照《达川区平滩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执行。
二、突发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预警和监测
(一)监测
1.镇畜牧兽医站协助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人病例所在地3公里范围及其近期活动区域的禽类进行紧急监测,同时,采集野禽粪便、池塘污水等样本,及时了解家禽和野禽感染带毒和环境病毒污染情况。
2.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对人病例的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调查,并了解最近是否接触病死家禽、野鸟等活动史,及时查找病源,排查疫情。
3.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疫情监测信息,加强沟通,共享信息资源。
(二)预警
1.协助配合卫生部门专家共同研究分析,提出疫情形势分析和评估报告,预测疫情发展态势,拟定相应对策。
2.及时向社会发布达川区平滩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预警。
三、应急处置
(一)家禽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立即按照《达川区平滩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未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对人病例所在地周围8公里范围内的家禽进行紧急免疫和消毒。
(二)对人病例所在村社的家禽和猪加大监测范围和比例,对当地养殖户逐户排查,对禽类及其产品加强检疫监管。
(三)组织对人病例所在村社的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进行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
(四)加强与卫生部门禽流感防控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查找病源,提出应对措施,发布预警。
(五)加强对兽医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并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家禽养殖场饲养、扑杀(屠宰)人员等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
(六)开展防控禽流感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四、应急响应
达川区平滩镇一旦发生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平滩镇政府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按照以下应急响应原则,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达川区平滩镇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村、社、镇畜牧部门、卫生部门在配合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同时,按照《达川区平滩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根据疫情性质和特点,及时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提出维持、撤销、降级或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
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地方,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在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确保疫情处置、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疫情调查等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各项防控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得以全面开展。
五、附则
(一)各村、镇畜牧部门、镇卫生部门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实施方案。
(二)本预案由平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