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百节关于抓住全镇村(居)委会换届契机全面完成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17-02-24
点击数:

委发20177

社区党支部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全村(社区)在开展村()委会换届工作。根据四川省妇联和《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达市妇发〔2016〕17号)要求,要确保在村(居)“两委”换届中,各地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率达到100%。对此,百节镇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在全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达川区百节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社区)要抓紧成立相应的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支部书记兼任领导小组组长,严格按步骤抓好本辖区内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确保2017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任务。

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是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区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各地改建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请各社区党支部高度重视,切实抓住当前村()委会换届契机,主动加大向党委汇报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按期圆满完成改建目标任务。请各村(社区)党支部2017年4月3日前将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总结及《达川区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至妇联办公室。联系人:白梅,联系电话:3431074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附件1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

关于在全镇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群团工作会议和区委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和全国、省、市妇联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推进妇联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达市妇发[2016]35号)要求,全镇要在试点的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今年村(社区)妇联组建率要达到100%,以更好的引领妇女群众参与基层公共服务、基层民主自治,更好地发挥村(社区)妇联组织联系凝聚妇女群众的作用。充分认识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意义。

基层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输送基层女干部的重要基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区域妇女的群体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进城务工经商、创办合作经济组织、自主创业、到镇村企业务工等妇女越来越多,示范基地、社会组织等不断涌现,传统的村(社区)妇女组织模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需要和不同妇女群体的需求。在村(社区)改建妇联,建立健全妇女执行委员会和各个领域的基层妇代会,壮大基层妇女工作力量,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更广泛领域,有利于落实各级党委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新要求;有利于团结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妇女群众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二、工作任务

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是在村(社区)原有妇联组织的基础上,通过选举妇女代表(10-20%)、执委委员(5名)、专兼职副主席(2名)、主席(1名),建立健全村(社区)妇女联合会。针对原有设妇代会的村(社区),要在原有基础上改建为村(社区)妇联;针对原有妇联的村(社区),要进一步按照章程健全结构、充实人员。

三、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目标

结合全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的开展,借助试点工作经验,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20173月底前,确保全镇村(社区)妇联组建率达到100%。

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步骤

(一)成立改建工作领导小组

镇上成立了以镇副书记任组长的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领导小组组长,按步骤抓好本辖区内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要与镇党委、民政办密切协调,利用村(社区)换届工作契机全面统筹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

(二)制定改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支部要在201727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辖区内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在全面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中结合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抓好程序把关、业务指导和进度统筹。

(三)实施改建工作程序

1.确定代表和执委名额

根据《妇女联合会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社区)妇女联合会的权力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村(社区)妇联换届可与村(居)两委换届同步进行,换届情况报上一级妇女联合会备案。村(社区)妇女代表数量根据村(社区)的人口数量、妇女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原则上应由村(社区)“两委”中女性成员担任;专兼职副主席2名、执委委员5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本着整合辖区资源、动员多方力量、增强妇联工作合力的原则增设常委。

2.组织好选举工作

根据《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由本村(社区)妇女民主选举妇女代表,由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本村(社区)执行委员会委员(简称执委),由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二人及常委若干人。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召开。要增强妇女参与意识,建立开放型妇联组织,提倡由妇女直接投票选举妇女代表,把整体素质好,热爱妇女工作,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妇女代表选出来。要注重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领域内,在女性增收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一村一大”群体中选任执委、常委或兼职副主席。

3.选举结果报镇妇联备案,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完成后,选举结果要及时报送镇妇联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向村党委汇报,争取村党委的支持,将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村(社区)妇联改建工作,优化妇联组织人员结构,扩大妇联组织覆盖,增强村(社区)妇联组织的战斗力,更为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

(二)建章立制,确保村(社区)妇联规范运行。各村(社区)党委要指导村(社区)妇联建立和完善活动组织、代表联系、资料归档等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三)组织培训,确保村(社区)妇联有效运行。各村(社区)妇联要及时对当选的村(社区)妇联主席进行岗位业务培训,使她们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提高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能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是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各村(社区)改建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请村(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抓住当前村(社区)委会换届契机,主动加大向镇党(工)委汇报力度,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确保按期圆满完成改建目标任务。请各村(社区)于2017年4月7日前将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总结及《达川区百节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镇妇联办公室。联系人:白梅,联系电话:3431074

附件:1.达川区百节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

2达川区百节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情况统计表

3.达川区百节镇村妇联改建后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达川区百节镇(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



长:姜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小波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小红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员:杨镇民政负责人

镇妇联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妇联,由张小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白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附件2

达川区百节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签章):村(社区)填报时间:

村(社区)总数

妇联组织改建工作启动时间

妇联组织改建工作完成时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