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发〔2017〕51号
各村党支部、乡级相关单位、驻村工作组、帮扶责任人:
经乡党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达川区龙会乡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龙会乡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工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按照贫困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要达到当年减贫标准的要求,实现2020年龙会乡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全面同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达川区龙会乡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办法(试行)》。
一、帮扶政策不减
(一)巩固脱贫村脱贫成果
1.集体经济收入方面。由村党支部牵头负责,加强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培养集体经济管理队伍,健全机制,用好用活集体经济发展周转金,选准项目,实现集体收入持续增加。
2.硬化路方面。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川府发〔2016〕2号)文件精神。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村组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及时治理修复路面出现的裂缝、坑槽、沉陷、破碎等病害,及时更换破损交通标识,抓好辖区内村社道日常交通安全工作。
3.卫生室方面。及时督促指导更换脱贫村卫生室受损或破旧设施设备,巩固村卫生室建设成果,保证每村至少一名合格村医执业;每个脱贫村卫生室,保障其正常运行。
4.文化室方面。及时督促和指导对脱贫村文化活动室添加更换农家书屋书籍及桌椅、电脑等设备设施,加强对脱贫村文化室的监督管理工作,着力改善村民阅读环境;每个脱贫村文化室,保障其正常运行。
(二)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果
1.脱贫户收入方面。驻村干部联合村“两委”班子成员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继续享受生产扶持资金(产业扶持周转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继续享受农业补助政策(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村沼气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据实持续享受保障政策(五保供养,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等,确保脱贫户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递增不少于6%,达到当年脱贫标准。
2.义务教育保障方面。全面普及脱贫户适龄子女学前三年教育和义务教育,保障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脱贫村新生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对脱贫户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的,每生每期补助生活费500元。
3.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扎实开展“五大行动”,继续实行“十免四补助”,提高医保补偿水平,扩大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病程范围,开展民政医疗救助,实施卫生扶贫基金救助,实施医药爱心基金救助。对脱贫户新农合个人筹资由区财政全额资助,脱贫户在区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零支付,区域外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4.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对脱贫户住房当年因种种原因陷入未达标的,符合危房改造的,纳入当年危房改造范围,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纳入当年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既不符合危房改造,又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由乡村两级帮助解决,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持续有保障。
二、帮扶力度不减
1.帮扶机制不变。继续做好“5+1”驻村帮扶工作,切实做到对贫困村、非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和脱贫户的帮扶机构不撤、队伍不散、责任不减、要求不降。
2.强化帮扶作用。各乡级帮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继续带领驻村工作组深入帮扶村、脱贫户,帮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
3.强化帮扶责任人的帮扶作用。帮扶责任人与脱贫户不能脱钩,要继续认真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脱贫户持续发展,每个直接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到帮扶对象家中去1次,工作成效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中去,凡没有达到要求的年终一律取消评先。
三、工作要求不减
1.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巩固脱贫成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坚决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工作。
2.推动工作落实。要聚焦巩固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成果内容,细化工作举措,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脱贫成果巩固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问责力度。将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与减贫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并将巩固脱贫成效作为各党支部年度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因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导致返贫现象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