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府发〔2017〕13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狂犬养犬病防制工作,根据区上要求和2017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文件精神,切实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全乡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作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狂防领导,提高狂防意识
狂犬病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一旦发生狂犬病,人及动物的死亡率高达100%。我乡犬伤人、动物现象时有发生,犬只敞放现象十分严重,犬只密度较高,个别村曾发生过狂犬病疫情,全乡狂防工作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充分认识狂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解决狂防工作的具体问题,真正做到领导、机构、措施、经费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确保狂防工作有序开展,坚决避免狂犬病的发生和流行,为搞好狂防工作,特成立狂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加大动物狂犬病防制的宣传力度
我乡要采取利用赶场天、宣传车、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大力宣传,普及狂犬病的危害和防治、治疗知识,组织全乡村、社干部、相关部门、群众广泛参与狂犬病的防治工作,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规范养犬户的行为,严禁一家养多只犬,严格审批,做到一犬一证,并实行拴养,散养犬一律扑杀,打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犬只普查及摸底工作
各村及相关部门,特别是畜牧站结合春防、秋防两次防疫工作,搞好全乡犬只的调查摸底、登记,准确掌握犬只的实际数量。各村必须在3月11日前把犬只摸底情况交乡狂防办,以便全乡狂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狂犬病的防治工作
实施免疫是防制狂犬病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畜牧站要充分利用春秋两季的防疫注射对全乡犬只应免尽免,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犬的原则,实现全乡犬只免疫率100%,对不免疫犬只和散养犬只一律扑杀。我乡春季从3月10日开始,4月30日结束;5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未完成任务的及时补救;7、8月再次开展一次犬只免疫、捕杀工作,筑固狂犬病防治工作成果,9、10月查漏补缺,确保狂防工作落实到位,11月检查和评比,同时作好省、市、区检查、考核准备工作。各村作好对准养犬只免疫的数量,畜牧站统一集中时间免疫。
五、责任落实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把狂防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紧急行动起来,层层落实责任,对辖区内犬只一律强制免疫,并强制扑杀一切散养犬,务必从源头上控制狂犬病疫情发生。凡发生犬只伤人事件,按有关条例论处。一旦发生狂犬病,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附件:永进乡狂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