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府发〔2017〕39号
各相关村委会:
2017年是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经乡党委、政府领导同意,全乡立即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自建戓统建的意愿摸底调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乡人民政府是开展此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下达项目计划、按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乡规建办对此项工作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建设任务顺利进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易地扶贫搬迁户是此项工作的实施主体,各村要督促建设户严格要求选址、按图施工、安全施工,并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各搬迁户是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规划建设内容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建设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搬迁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的家庭户不超过150平方米,户均附属设施(生产用房、猪牛圈等)建设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自建或统建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规范施工,必须有三级以上建筑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建设,必须在2017年7月10前竣工,迎接上级部门顺利验收。
三、调查摸底时间安排
各村按以下时间安排,通知本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到各村委会办公室召开自建或统建意愿摸底,并签定承诺书或委托乡政府统一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
千丘村、阳岭村于3月13日下午;庞家村、蹇坝村3月14日上午;五幅村3月14日下午、界牌村于3月16日上午;剪刀村3月16日下午、龙登村于3月17日上午。如有时间改变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村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