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17﹞13号
各村(居)委员会: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6〕120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乡2017年涉农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生保险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一)保险范围
凡我乡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且出生28日以上至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户籍在我乡政府机关和乡级部门的干部及家属子女、村社干部及家属子女是必须参保对象。
(二)保额期限及保费
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为一年;被保险人交人民币30元。
(三)保险金额
1、每一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20000元;2、每一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1000元;3、每一被保险人疾病身故保险金额为1000元。
(四)保费缴纳时间
保费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3月25日前。
(五)任务分配(见附表1)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养殖业
主要以能繁母猪、育肥猪为主,由畜牧站长王杰同志负责向辖区内养殖大户收取并及时向管村中心站逐级解交;各村要积极配合,同时积极动员养殖散户参保。
(二)种植业
主要以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为主,依照《农业保险条例》,在农作物播种前参保,确保“及时性、合理性”,杜绝保单倒签。2017年继续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种植大户需单独投保。由农技站郝近飞同志负责向辖区农户收取并向片区保险站解交;各村要积极配合,同时积极动员种植户参保。任务分配(见附表2).
(三)公益林
1、保险金额及免赔率:公益林每亩500元;免赔率为:核损面积100亩(含)以上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面积为5亩,核损面积100亩以下每次事故免赔率为5%。
2、保险费率及保险费:公益林保险费每亩0.65元,财政总补贴为90%,林农负担10%,林农每亩自交0.065元,商品林保险费每亩1.2元,农户负担25%,林农每亩自交0.3元。
3、由林业站长赵飞同志负责向辖区林农收取并向片区保险站解交;各村要积极配合,同时积极动员林农参保。
三、考核办法
考核时间:2017年3月25日。考核内容: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和小额人生保险两项工作。两项工作均完成任务的村(社区)奖人民币500元,并在年底综合目标考核中加2分;未完成任务的村(社区)惩人民币500元,并在年底综合目标考核中扣2分。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上述两项工作的落实,乡上成立领导小组。由李霜霜任组长,郝近飞、王杰为副组长,冷爱国、陈洁、顾永波、李洲、程伦军、赵飞、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郝近飞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