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关于成立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大堰镇
发布日期:201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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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委发﹝201721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委办〔20173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保障我乡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杨海燕

副组长:高

员:潘刘宗伦李霜霜

何文科冷爱国各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民政办,由高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文科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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