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委发﹝2017﹞21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委办〔2017〕3号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保障我乡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海燕杨志
副组长:高玲吴娟
成员:潘军刘宗伦李霜霜
何文科许川冷爱国各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民政办,由高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文科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