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7〕22号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级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经党委、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平滩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成立平滩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邹伟(党委书记)
唐富伶(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成平(人大主席)
吴名进(纪委书记)
左芳州(武装部长、副镇长)
柏小梅(党委委员、副书记)
谭帅(副镇长)
成员:何忠红、徐丰富、王大铨、唐周、谢军、唐远辉、黄金、伍淞麟、谭周勇、余家文、张开见、张善德、黄玉芝、覃宗林、夏海、柏子国、杨威、王淳斌、李元明、李天宝、李彦军、各驻村(社区)干部、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委会书记、主任、副主任、相关企业(门市)业主。
领导小组下设安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徐丰富;成员:王大铨、唐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委会、镇级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着“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细化责任,明确目标。
(二)加大宣传。各村(社区)委会、镇级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切实加大对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镇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排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各村(社区)委会、镇级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要做到自查与整改相结合,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各村(社区)委会书记、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组织排查一次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并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排查结果,有隐患报隐患,无隐患报平安。
(四)加大执法力度。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在检查中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单位务必整改到位,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要坚决关停、取缔,决不能心慈手软;对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不认真、玩忽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镇党委、政府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