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7〕21号
各村(社区)、乡级有关单位:
无偿献血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高尚行为,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公民无偿献血,是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杜绝血液传播疾病的根本措施。近年来,通过广泛宣传,人民群众基本树立了“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新观念。也使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医疗临床用血需求,根据达川府办函〔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人口数量,现对2017年我镇无偿献血工作的计划、任务、时间等要求通知如下:
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
地点:达川区景市镇卫生院门口
各村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精心组织献血人员带上身份证、献血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确保无偿献血工作圆满完成任务。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严格逗硬奖惩。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