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委发〔2017〕4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有关部门:
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妇女联合会关于抓住全区村(居)委会换届契机全面完成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达川妇【2017】2号)文件规定,我乡要在2017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
为认真做好我乡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确保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顺利开展,切实选好基层妇女干部、壮大基层妇女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结合我乡实际,特成立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潘小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林羲妇联主席
朱红聪党政综合办主任
刘超民政办工作人员
李燕扶贫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建办,负责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日常事务;李林羲同志任主任,朱红聪、刘超、李燕等同志为成员。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