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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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府发〔2016〕34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3〕105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我乡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葫芦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达川区葫芦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党务会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144号)以及达川区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6〕105号)文件精神要求,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10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深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期两个月,排查整治的范围为全乡各村、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出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小门店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

三、排查整治内容

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10月15日。

(一)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四)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经消防专门培训合格;

(五)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行为;

(六)生产、储存、经营和住宿“合用”场所(三合一场所)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七)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排查重点:对辖区超(门)市、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对农户用电安全、森林防火、易燃物品堆码、防雷设施、疏散通道的设置等重点排查。

四、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周胜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波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刘登友乡安监所长

姚永成福星桥村主任

杨得华年猪峡村主任

李相辉铁山沟村主任

吴名华黄井庵村主任

吴名顺龙须寨村主任

邓波二龙庙村主任

何显明川主庙村主任

郑祥明西灵寺村主任

齐自伦街道社区主任

五、工作措施

(一)部署专项行动。在2016年8月12日召开动员布署会议,组织各村、各相关部门,传达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相关文件精神。

(二)组织各村、各部门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召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需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县消防大队核查。

(三)发动群众参与检查。要广泛发动村(居)民等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六、有关要求

(一)抓好结合,全面推进。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结合乡政府有关消防重点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基层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完善台帐,及时上报。各村(居)委会、各部门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职责分工,对所排查的消防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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