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成立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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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17〕35号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落实达川委【2017】3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勇(石桥镇党委书记)

唐军(石桥镇镇长)

副组长:赵相贵(石桥镇党委副书记)

张成忠(石桥镇人大主席)

张卫(石桥镇纪委书记)

侯育青(石桥镇副镇长)

包月毅(石桥镇副镇长)

成员:各村(社区)驻村干部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五个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公室,由王绍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各挂片领导为指导小组的组长,各驻村干部为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的指导员,负责低保重新认定工作的入户调查、评议和资料的审核。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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